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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著作权”的法理区别

发布日期:2024-01-21 16:41:52 浏览次数:

“版权”和“著作权”的法理区别


     “版权”(copyright)是英美法系的概念。从其英文原调可以看出,版权的最初意思就是“复制权”,是为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作品、损害作者经济利益而由法律创设的权利。

     “著作权法”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其原意为“作者权”(author's right)。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主要是将作品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并非普通的财产。因此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更为注重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

但是,随着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均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以及两大法系之间的相互借鉴和融和,“著作权”和“版权”在概念上差别也在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