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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三校

发布日期:2024-01-25 20:32:16 浏览次数:

三审三校

        三审三校是出版工作必经的六个环节,是我国现行的审稿和校对制度,也是减少出版差错,保证并提高出版物质量的工作手段与方法。三审分别是初审、复审和终审,三校则是一校、二校和三校。

       初审一般是指由责任编辑负责的对稿件的第一轮处理工作,作为三审制的基础,初审的结果对减少后续编校压力、提高出书效率极其重要。初审要对稿件的政治导向、学术价值、文字体例等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编辑规范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修改稿件中的基础性错误,使稿件可以基本达到出版要求。

       复审一般是由编辑室主任(副主任)或由出版社指定的编审(副编审)负责的第二轮处理工作。复审一般由策划编辑负责,主要任务是解决初审意见中拿不准的问题和初审中遗漏的问题,并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和判断,对稿件内容进行再把关,确定出版物大体框架。

       终审一般是指由副总编辑、副编审负责的对稿件的第三轮处理工作,重大选题由总编辑负责。终审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初审、复审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并站在出版社和更高的政治社会角度对稿件再次进行整体审查,同时审查初审、复审的工作质量,不合格则退回前两阶段重改,合格则给出同意发稿的终审意见。

        一校也称初校,是指校对人员对校样的第一次校对。一校一般以“校异同”为主,校对人员需将校样与原稿逐字逐句比照并依据原稿修改校样,一校通常要求灭错率达到75%;

       二校是指三个校次中的第二遍校对,校对人员在一校的基础上再次对稿件进行校对,通常情况下手稿的二校以“校异同”为主,电子稿的二校则开始转向“校是非”,二校灭错率要求达到一校遗留错误的75%;三校又称终校,是通读前的最后一次校对,重要书稿可再相应增加校次。

       三校以“校是非”为主要任务,发现原稿中的错误以及不妥的地方,用铅笔标注并交给责任编辑确认是否修改,校对人员本身没有直接修改的权利,三校灭错率原则上要求达到100%。需要注意的是,三个校次需由不同的校对人员负责。